资料图:美国客户参观“中国纺织品服装贸易展览会”。中新社记者 廖攀 摄
“美国有种共识,就是中国应当被当作战略竞争者。因此所有的政策都将围绕着这一点来制定。在过去,抨击中国通常是在政治竞选的时候,但现在抨击中国已经成为‘家常便饭’了,这对双边商业关系不利。”郑艺说。
在他看来,商业互动交流对两国都有好处。但美国正在实施保护性很强的政策,所以需要一段时间,事情才会明朗起来。“中国公司必须弄清楚下一步该做什么,但我们倾向于继续与中国公司合作,发展中国市场,并且乐于看到中国公司在美国做得很好。”
郑艺认为,两国在经济上非常一体化,无论是在贸易还是在投资领域。保持这些强大的商业关系符合两国的最佳利益。希望这种商业关系成为两国向前发展的“护栏”。
在他看来,中国拥有世界级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系统,制造能力非常有竞争力。因此,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在未来很多年里仍会是世界工厂。(完)
成都: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******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司法局发布《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。 《通知》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,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,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、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;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、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(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,以下简称“无房(棚改)家庭”)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。 《通知》明确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:1.首次开盘的“双限地”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;2.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;3.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(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)2倍以内的房源。 《通知》规定,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,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。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(含)至3倍之间的,按照无房(棚改)家庭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无房(棚改)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%,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。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,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(棚改)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若无房(棚改)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,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。(中新财经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